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曾是東亞運保齡球奪金國手的新北市57歲廚師吳志展(在押中),去年違規停車被開6張罰單,竟持剁骨刀,朝海山分局新海派出所警員張家逢狠砍13刀,見張員倒地還繼續砍。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判他9年6月,高等法院今(4)日將上訴駁回,維持一審殺人未遂罪,判9年6月,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2016年8月2日下午,吳志展將汽車違停在板橋區溪頭街,前去取車時,見到當時34歲的警員張家逢在現場開單取締,他想起2天內被開了6張罰單,心有不甘,便坐在車上搖下車窗對張員抱怨「這些(6張罰單)是不是都你開的?」「我這個月已經被開20幾張!」隨後直接將車輛停在路中央,撂話「我現在情緒不穩定,沒辦法開車!」
▲吳志展砍警的監視器畫面。(圖/資料照片)
張員勸離無效,吳男還嗆「我真正想甲你切落去!」張員於是走到吳男的車輛前方拍照後,再走到車尾拍照,打算再開單告發,不料吳男竟拿出車上的剁骨刀,下車開始猛砍張員,前後多達13刀,最後再嗆聲「你如果不放,我就繼續砍你!」隨後才悻悻然地離去。張員在送醫後一度命危,急救多時才撿回一命。吳男砍警的犯行在現場監視器畫面曝光後,引起社會公憤,因此當晚他才投案。
▲新海派出所警員張家逢。(圖/記者潘千詩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