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勞動局今(5)日說,遠東航空在3日與17名勞工終止勞動契約,已違反規定,會函請遠東陳述意見,若屬實,可處新台幣20萬至60萬元罰鍰,上午召開勞資爭議調解會議,調解無果。
遠東航空企業工會因不滿遠東航空在勞資爭議調解期間,解僱工會會員,4日下午至遠東航空公司前抗議,並提出「資方停止非法解雇遠東企業工會成員、停止打壓工會」等3項訴求。
▲遠東航空無故資遣17名員工。(圖/記者林敬旻攝影)
台北市勞動局今日上午召開勞資調解會議,歷經2小時協商,調解結果為不成立。
勞動局說,3月17日接獲遠東航空公司20名勞工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主要爭議為協商調整飛行加給。
勞資爭議處理法第8條規定,「勞資爭議在調解、仲裁或裁決期間,資方不得因該勞資爭議事件而歇業、停工、終止勞動契約或為其他不利於勞工之行為」。
勞動局解釋,遠東航空公司在5月3日與其中17名勞工終止勞動契約,顯然已涉違反該規定,後續將依行政程序法函請遠航陳述意見,若查證屬實,可處20萬至60萬元罰鍰。
勞動局說,遠航企業工會已在3月23日成立,有關勞工的工資、工時等勞動條件事項,遠航應與企業工會進行協商,以健全勞資關係。
有關勞工陳情遠航片面變更飛行加給發放時間,勞動局表示,已初步完成勞動檢查,後續會依勞動基準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