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劉姓新手客運駕駛,去年9月駕駛公車準備停靠站牌載客,沒想到誤踩油門,撞飛路旁林姓婦人。台北地檢署昨(5)日偵結,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將駕駛起訴。
檢方指出,事件發生在去年9月,劉姓男子駕著624號公車往返台北、新店地區,行經安康路附近,準備靠站載客時,由於可能才剛接下客運司機的工作,劉男竟將剎車錯踩成油門,導致公車暴衝到人行道上。
▲公車體積大,若司機誤踩油門後果嚴重。(示意圖/翻攝畫面)
在站牌等候公車的林姓婦人閃避不及被撞飛,全身都是傷。劉男到案後供稱,因為剛擔任公車司機,才會不小心踩錯油門撞傷路人。由於雙方對賠償方面沒有達成共識,檢察官調查後,認為劉男涉犯業務過失傷害罪,依法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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