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39歲潘姓男子和前女友交往期間,趁女方有次喝醉時,強行性侵並偷拍,事後兩人談及分手時,潘男竟用影片恐嚇女友不准分,女方一氣之下告上法院。潘男還一度辯稱前女友當時根本沒有醉,被害女子則表示,當時她已經醉到雙乳被潘男捏紅都沒反應。桃園地檢署最後認定潘男趁女方酒醉無意識的狀態性侵及偷拍,依乘機性交、妨害秘密以及恐嚇等罪嫌將他起訴。
根據起訴書指出,去年3月時,兩人談及分手,潘男要求復合不成,竟拿出性侵偷拍的影片威脅要給女方親友看,並嗆「不要搞到玉石俱焚」。此時女方才知道自己被偷拍,反將影片當作證據告上法院。
▲潘男趁女方酒醉時性侵偷拍。(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潘男於偵訊時,堅持自己沒有性侵,而且拍攝時有閃光燈,前女友不可能不知情。受害女子則指出影片中的她已經醉到雙乳都被捏紅還是沒有反應,雖然最後閃光燈亮起有下意識的動手遮住眼睛,但整個人看起來不像是有意識的狀態。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看過影片後,認為女子全程都沒有抵抗或任何反射動作,顯然已經不是單純熟睡,認定潘男確實趁女方酒醉、無意識狀態下性侵及偷拍,偵結後依乘機性交、妨害秘密以及恐嚇等罪嫌起訴潘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