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韓系文化正夯,不管是音樂、化妝保養品、飲食都掀起一陣韓風,許多女孩也開始學習韓系穿搭,除了到當地掃貨,也會在網路上購買衣服,因此不少店家官網會寫明,買家如果要退貨,要自行吸收運費。對此,消基會表示,這種行為是違法的,因為只要在7日內退回商品解除契約,就不須負擔任何費用。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新北市一名林姓女子上月22日在韓國服飾精品店網站購買價值580元的商品,到貨後發現尺寸不合想退貨,27日致電客服告知退貨,之後林女到超商想辦寄回商品時,店員卻依然酌收60元運費。
▲林女購買在該網站選購商品。(示意圖)
林女透露,5月4日時,客服來電通知她退款金額567元已退回指定帳戶,她疑惑的詢問,為何沒有將超商收取的60元運費一併退還,客服則回應,官網已載明,消費者退貨須自行負擔物流的運費。
林女覺得十分不合理,向消基會申訴。消基會則表示,依《消保法》規定,消費者收到商品後,7日內退回商品解除契約,不須負擔任何費用,雖然業者在官網事先聲明,但此舉與《消保法》砥觸,消費者有權利主張約定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