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歲男墜樓近癱瘓 「千斤頂」救命一個月能走

記者楊晴雯/台北報導

36歲的林先生是一位建築工人,日前在工地清洗外牆時,不慎從四樓的高度摔落,導致多處骨折,造成類似嚴重坐骨神經症狀,雙腿近似癱瘓,所幸進行緊急脊椎復位減壓內固定手術,術後持續復健,一個月即行動自如、順利出院。

龔煥文提醒,發生脊椎損傷,千萬不能隨意移動傷者,否則可能造成更嚴重的二次傷害。(圖/台北慈濟醫院提供)

▲醫師龔煥文提醒,發生脊椎損傷,千萬不能隨意移動傷者,否則可能造成更嚴重的二次傷害。(圖非新聞當事人/台北慈濟醫院提供)

收治病例的台北慈濟醫院神經外科醫師龔煥文說,林先生當時從四樓高度先摔落到鐵皮屋頂,再跌至一樓地面,意識雖然清楚,但腰部劇痛無法翻身,四肢無法動彈,近乎癱瘓,而且下體感覺異常,自律神經受損,無法順利排尿。救護車送至該院急診室,血壓只有70/40(mmHg),呈現休克狀態,有生命危險。

經電腦斷層、核磁共振檢查,發現腰椎第一節爆裂性骨折,神經壓迫,腰椎第二、三、四節與胸椎第十二節壓迫性骨折。龔煥文替其進行緊急脊椎復位減壓內固定手術,以醫療級千斤頂的脊椎椎體支撐系統撐開塌陷的椎體,擴大神經的空間,避免壓迫神經,並以脊椎骨釘固定碎骨。

龔煥文表示,林先生術後第一天只有腳趾頭能動,但隔天就能逐漸活動甚至下床行走,持續復健一個月順利康復出院,沒有脊椎損傷常見的後遺症。

根據統計,台灣的脊髓損傷人數至少超過23000人,且每年約新增1000至1200名案例,其中以20至29歲的發生率最多,而20至49歲患者約占三分之二,男女人數約為四比一。造成外傷性脊髓損傷的原因主要包括重傷壓傷、高處墬落、車禍、運動傷害和刀槍傷;造成非外傷性脊髓損傷的主要原因則是腫瘤、感染發炎和血管畸型。

脊椎骨折分為壓迫性骨折、爆裂性骨折、彎曲伸展型骨折以及脫臼型骨折。龔煥文說明,壓迫性骨折通常是因為跌倒,後遺症多半為駝背。爆裂性骨折大多是受到外力的衝擊,容易壓迫神經,輕則腰痛、神經痛,重則腳無力、癱瘓。彎曲伸展型骨折通常是車禍造成,煞車時安全帶使脊椎後半部拉傷而骨折。脫臼性骨折則是脊椎骨脫臼,神經容易連帶受傷而導致癱瘓。該患者從高樓摔傷,龔煥文原先預估可能會有雙腳無力、走不遠甚至依賴輪椅等後遺症,所幸事發當天緊急手術,才能獲得良好成效。

龔煥文提醒,發生意外造成脊椎損傷時,千萬不能隨便移動傷者,否則可能會造成更嚴重的二次傷害;應確認傷者意識,是否還有呼吸,萬一有嘔吐的情形,可以讓傷者側躺,同時馬上請求救護車支援。此外,如有神經壓迫狀況,在24小時內的黃金時間進行脊椎手術,可提高治癒率;如未壓迫神經,也應盡早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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