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馬郁雯、鄭凱中、鄭遠龍、卓煥鈞/新北報導
這次三重KTV鬥毆事件,當時動手鬥毆的其實只有兩人,而警方人數多達30人,明顯占優勢。但卻沒有在第一時間控制現場,遭民眾質疑是否效率不足?警方解釋,因為像是KTV等場所人多複雜,需要花時間釐清當事人和一般民眾的身分,一切都是按照標準流程處理。
民眾:「打警察啊,誇張。」
▲雙方人馬在KTV門口鬥毆。
雙方人馬一言不合,在KTV門口大打出手,眼看情況就要失控。
民眾:「快打部隊來了。」
▲快打部隊出動30名警力到場壓制。
警方出動快打部隊抵達現場,不到五分鐘迅速壓制鬧事群眾,而這次三重KTV鬥毆事件同樣有快打部隊支援。
鬧事民眾:「當警察了不起喔?」
警方:「上銬上銬,直接上銬就好了。」
▲民眾質疑警方辦案沒效率。
但看看當時畫面,主要動手的只有兩個人,一旁共有約15位員警,卻眼睜睜看著他們打到地上才去制止,遭民眾質疑太沒效率。
三重分局勤指中心主任施教章:「一般我們接到民眾報案有這種街頭鬥毆或聚眾鬥毆,我們都會通報警力啟動快打。」
▲三重分局勤指中心主任施教章。
像是KTV等場所人多複雜,警方解釋需要花一點時間釐清哪些是當事人,哪些是來看熱鬧的。一般員警獲報到場,基本上會先將雙方隔開,控制現場,如果不配合就會使用強制力,不管是相關人、涉嫌人通通帶回所內,衝突發生往往就在一瞬間,如何用最短時間化解,考驗員警的危機應變能力。
▲快打部隊獲報到場需花時間釐清現場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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