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縣一名曾姓男子在2014年透過網路認識一位年僅14歲的少女,少女當時自稱19歲。2人發生性行為後,因為少女害怕自己懷孕,用母親手機查懷孕資料被發現,母親一狀告到法院,但檢方卻不起訴,認為曾男不知情。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年僅14歲的少女在成人交友網站上認識了曾男,2人見面後天雷勾地火,像是挑戰禁忌般的在少女家的陽台進行肉體交歡。爾後幾日,2人食髓知味,這次是在曾男的租屋處乾柴烈火。少女雖然外型成熟,行事卻不太小心;因為害怕自己懷孕,偷偷用母親的手機上網看自已有無懷孕,全案才曝光。
曾男到案後僅承認自己有擁抱和撫摸,對於是否有突破最後防線卻矢口否認;並表示少女當時自我介紹是19歲,成人交友網站的照片都很成熟。而少女則供稱都是和曾男合意性交,並沒有違反少女意願。檢方採信曾男供詞,全案偵結不起訴。
▲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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