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釋憲引起關注,雲林縣議會副議長蘇俊豪今(31)日提議行文監察院,基於對法令解釋嚴重不當及影響社會倫理秩序,建請彈劾通過釋字第748號解釋文的14名大法官及司法院長。
▲雲林縣議會副議長蘇俊豪提議建請彈劾大法官。(圖/中央社)
大法官做出釋字第748號解釋,認為現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乃違憲,引起各方關注及不同見解;雲林縣議會正召開第十八屆第五次定期大會,副議長蘇俊豪基於地方陳情,在大會提出同婚釋憲彈劾大法官的建議案。
蘇俊豪指出,依據748號解釋文,民法親屬篇婚姻規定,違反憲法第七條、第二十二條,翻開此二條文意旨,看不出哪裡違背憲法,大法官解釋嚴重不當。
他說,歷屆大法官提及一夫一妻或一男一女的242、362、365、552、554、647等號解釋文,但748號解釋文互相違背,甚至扭曲。
蘇俊豪指出,748號解釋文非但沒有平息社會爭議,還造成更大爭議,將引發家庭倫理及社會秩序崩盤,法令解釋嚴重不當,明顯違反憲法賦予大法官職權,有失職之嫌。
蘇俊豪並對748號解釋文中,有司法權干預立法權、行政權之虞,嚴重破壞我國憲政體制五權分立精神,此為失職事實之二。
蘇俊豪表示,748號解釋文通過後,紛紛接到基層陳情,失望大於憤怒,他並非基督徒,純粹基於反映地方心聲,定期大會將在通過建議案後行文監察院,建請彈劾14名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