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昨天(2日)北台灣遭暴雨襲擊,新北市部份地區宣布停班停課,而台北市照常上班上課,勞動部表示,如果各縣市政府宣布該區停班,勞工就可以不用出勤,但如果沒有宣布停班,勞工到班必須改走「替代道路」而遲到,僱主不可以因此「扣薪或懲處」,如果雇主違反規定,最高可罰一百萬元罰鍰。
北台灣昨凌晨暴雨,新北市石門、三芝、金山、淡水、萬里、八里到了上午才陸續宣布停班停課,引發民怨。但台北市照常上班上課。勞動部表示,依「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規定,若縣市政府宣布停班,勞工就可不出勤,但僱主也可不給薪。
但若未宣布停班,但勞工上班、居住或上下班必經之地確實因淹水、暴雨等導致道路中斷,如果有其他替代道路,勞工可能無法主張「不出勤」。不過,勞工如果行走替代道路導致遲到等,僱主不能因此視為曠工、遲到或是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而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處分。
勞動部表示,如果僱主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撥打勞動部1955專線申訴,經查屬實,僱主可處2萬到1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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