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蘆洲區一名單親爸爸下大夜班回家,竟發現門口竟有雙陌生男鞋,且女兒房間反鎖,10多分鐘後女兒才來應門,房裡還有一名只穿內褲的24歲王姓男子,氣得他向王男提告,也不同意給予緩刑,王男遭新北地院以與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判處4月徒刑。
該名單親爸爸靠打零工維生,獨力撫養一名15歲寶貝女兒,偶爾還要兼上大夜班,女兒常常和友人跑到夜店玩,屢勸不聽。去年5月中,某日上午10時辛苦工作回家,發現家門口多了一雙男鞋,且女兒鞋子也在家,沒去上學,敲了女兒的門10多分鐘才來應門,房內王男還只穿一條內褲躲在床角。
▲示意圖/資料照
單親爸爸見狀氣壞,直接報警提告王男,但女兒為王男說話,稱兩人只是去夜店玩太晚,男方沒公車可回家才借宿一晚,沒發生性行為,王男也附和,說自己知道女方未滿16歲,真的沒有發生什麼事。
不過,檢警在該女兒的下體外部與深處採到王男的DNA,確定兩人有發生性關係,對王男提起公訴,直到進了法院審理王男才認罪,法官考量少女不願對王男提告,而爸爸請法院依法審酌,又不同意給王男緩刑,因此今判他4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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