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這樣簽罰單,當心罪加一等!日前台中一名孫姓運將因闖紅燈遭到警方攔查並開單舉發,但運將心生不滿,竟在簽名時故意用力,導致三聯單的第2、3聯被勾破,台中地檢署調查後,將該名運將以妨害公務罪起訴。
▲運將不滿被開單,竟在簽名時用力勾破罰單。(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
據起訴書指出,孫姓運將於今年1月行經台中台灣大道與平等街口時,因闖紅燈遭到馬姓員警攔查開單,但該名運將疑似是不服開單,竟在簽名時用力勾破了三聯單,導致2、3聯破損,被警方依妨害公務罪送辦。
事後,孫姓運將不斷辯稱只是寫字太大力並不是故意的,但檢方檢驗員警錄製的開單經過後,發現孫姓運將簽名後又用筆勾劃三聯單導致破損,因而認定運將是故意的行為,已涉及了毀損公務上掌管之文書物品罪,依法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