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立斌/台北報導
高中以下學生在放寒假前,必須要「先苦後甘」預習下學期的課程。因應明(民國107、2018)年的除夕是2月15日,算是很晚才開始過春節,因此上學期在1月19日結束,寒假在1月25日開始,2月14日結束,在後頭還要再放6天春節假期。另外在1/25前幾天將先上下學期的課程。
教育部在今日公布106學年的寒假時間,訂在1月25日至2月14日。上學期在1月19日結束,而在2/12、13、14這三天的課程調整到1/12、13、14先上課。下學期2月21日開始。
教育部國教署副署長許麗娟表示,為兼顧家庭的假期安排以及學習完整性,教育部在近日邀請地方政府、家長、教師等人前來開會協商,得出這個放假時間。將協調書商先發課本,並且呼籲地方政府與學校及早做準備。且因過去已有兩次前例,因此對教師備課的影響應該不大。
詳細時程如下:
(一)106學年第1學期結束:107年1月19日。
(二)106學年第2學期2月12日、13日及14日之課程:調整至107年1月22日、23日及24日先補行上課。
(三)106年寒假起訖日期:107年1月25日至2月14日。
(四)107年農曆除夕及春節假期:107年2月15日至2月20日。
(五)106學年第2學期春節假期後上課:107年2月21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