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禽獸不如!新北市一名楊姓繼父自2014年起,經常趁妻子不在時,數度對熟睡的繼女進行猥褻、性侵,甚至就連妻子在旁時也公然伸出魔爪,結果妻子發現後,曾以家庭和諧為由選擇原諒他,沒想到保證不會再犯的他竟食髓知味,還大言不慚,表示「就當作回報養育之恩」。新北依對未滿14歲強制性交等罪,將他判處9年徒刑。
▲少女數度遭繼父性侵。(示意圖/攝影者Pablo, Flickr CC License)
2010年,少女母親帶著少女改嫁楊男,不料2014年3月,楊男趁妻子熟睡時,用手指性侵、猥褻年僅11歲的繼女,少女怕吵醒母親低聲拒絕,楊男才罷手,但卻語帶威脅警告「不能說出去。」同年11月,楊男再次於岳母家對少女伸出魔爪,趁她熟睡時摸她胸部、下體,事後妻子察覺女兒有異狀,追問下才得知丈夫惡行,楊男被抓後保證不會再犯,妻子也為了家庭和諧選擇原諒。
不料同年12月,楊男又趁妻子不在時,對少女再次伸出魔爪,強脫她褲子並摸舔下體,2015年6月四度對她伸出魔爪,讓妻子忍無可忍,離婚後將女兒帶至朋友家住,並對楊男提告。
沒想到法庭開庭時,楊男否認犯案,還辯稱沒有違反繼女意願,但法官拿出他與妻子的LINE對話,發現楊男曾聲稱「把妹妹養這麼大了」、「可以一筆勾銷了」、「跟妹妹親生父親相比已經不錯了」、「就當作回報養育之恩」,楊男才當庭認錯。
新北地院依對未滿14歲強制性交等罪,將楊男判處9年徒刑,可上訴。另外,民事部分,判處楊男須賠償前妻及女兒共1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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