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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體變形!「硬坐」12歲少年稱給經驗 41歲單親媽被告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41歲的陳姓單親媽媽,認識與兒子一起練跆拳道的國一少年,未料她和這名少年居然產生情愫,不但互傳「寶貝」、「好想你」等曖昧簡訊,陳女還播放A片給少年觀看,以「以後也會發生這件事」為由,直接坐在少年身上進行性行為。事後少年父親將陳女告上法庭,但陳女一審獲判無罪,結果檢方不服提起上訴,高院二審逆轉改判3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陳女常接送兒子練跆拳道,因而認識13歲的少年,此後2人關係曖昧,陳女不但會送禮物給少年,還互稱對方為「寶貝」。2013年10月,少年與父母吵架後離家出走,打電話給陳女哭訴,之後在少年家人知情的情況下,投宿陳女家中。

豈料少年要回家前一晚,陳女走進少年的房中、反鎖房門後開始播放A片,還問少年:「要不要試試那件事?」少年一度反抗,但陳女極力勸說:「以後也會發生這件事」,之後陳女便脫去雙方的褲子,以「女上男下」的體位想霸王硬上弓。少年試圖將陳女推開,但碰到陳女腰部時卻讓陳女更加興奮,而快速擺動腰部、發出奇怪的呻吟聲。

隔日少年回家時覺得下體疼痛難耐,父親將少年帶去給醫生檢查後,醫生診斷是性行為造成陰莖破皮,少年一開始謊稱是和女友「偷嚐禁果」,後來少年父親才知道,原來奪走兒子初夜的就是陳女!少年父親一怒之下告上法庭,然而法官認為案發當晚少年僅在陳女家停留1個小時,時間之短暫應不足以整理行李、看A片、進行性行為、搭計程車回家,且少年對陳女的裸體皆毫無印象。

此外,少年雖稱因下體疼痛、生殖器官變形,有拍攝照片給陳女欲詢問原因,不過在法官勘驗檔案後,發現少年僅放音樂跳舞、對鏡頭親吻告白陳女,頂多露出下體10秒,因此認為少年說法和事實有出入,以罪證不足判陳女無罪。

檢方不服判決提起上訴,高院二審開庭時,考慮少年得稚齡和生活經驗,對於陳女突如其來地動作無法反應,就算沒注意看陳女的裸體也是很正常的事,而少年隱瞞影片檔案一事,應是羞於啟齒,故無法認定少年說謊;另外,陳女也沒通過測謊,少年事後患上創傷後症候群,因此依與未滿14歲性交罪,逆轉改判陳女3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

▲非新聞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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