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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審:天災不可避免 2審:10屋主未盡管理責任賠38萬

記者蘇怡璇/基隆報導

車子停在路邊,被天外飛來的巨大遮雨棚砸壞車頂,這筆帳該算誰的?基隆法院作出認證,遮雨棚所屬的全體住戶應該賠償車主。 基隆一名張姓婦人三年前花60多萬元買了一輛新車,沒多久,遇上颱風,他的車停在路邊遭吹落的鐵皮遮雨棚「擊毀」,她向雨棚正下方的5戶住戶求償39萬餘元,基隆地院一審以「天災不可抗拒為由」,判她敗訴;但二審認為,風災期間整條巷,僅一塊雨棚被吹落,認為住戶未善盡養護之責,改判張婦勝訴,共用鐵皮遮雨棚的雙併公寓10名住戶,應連帶賠償36萬427元確定。

風災雨棚砸婦新車,10戶都要賠。

▲風災雨棚砸婦新車 10戶都要賠。

這名婦人颱風夜把車子停在紅線上,當天凌晨3時多,聽到一聲巨大聲響,隔天早上出門查看,發現自己的車子遭颱風吹落的鐵皮遮雨棚「擊中」,造成車頂凹陷、擋風玻璃破碎,婦人憤而向遮雨棚正下方4樓到B1的5名住戶求償39萬餘元。承審法官認為蘇迪勒颱風期間,基隆測得瞬間風速14級風,屬重大天災,鐵皮雨棚被颱風吹落,屬不可抗拒的天然災害,判張婦敗訴。張婦不服再上訴,得到逆轉勝的結果。

二審法官認為,風災期間巷弄內整排的公寓,只有莊姓等5住戶樓頂鐵皮雨棚被吹落,其他公寓的鐵皮遮雨棚都沒異狀,由此可見,應該是莊等5住戶未善盡管理維護之責;而整棟公寓十間住戶紛紛替自己找理由,住在B1的莊姓與1到3樓的住戶認為,頂樓是4樓住戶「專用」,但4樓蘇姓住戶卻說,鐵皮遮雨棚是前屋主搭建,也不是他蓋的。法官認為,所有人的解釋都是卸責的話,顯見所有屋主對雨棚,未進行任何管理維護,才導致雨棚被強風吹落,因此判定不只5住戶挨告,另隔壁5戶也要連帶賠償張婦的車損36萬4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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