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偵辦前台北市議員李承龍涉嫌破壞烏山頭水庫的八田與一銅像案,考量李承龍在犯案後又破壞台北市立逸仙小學的石犬,今(26)日依毀損罪嫌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起訴書指出,李承龍與友人邱姓女子在4月14日下午開車到烏山頭水庫風景區,並入住風景區內的渡假飯店,先到八田與一銅像勘察後,再開車前往六甲區的五金行購買線鋸,回到飯店等待天黑後犯案。
▲前台北市議員李承龍。(圖/翻攝自李承龍臉書)
起訴書指出,兩人在15日凌晨2時許一起從飯店步行到八田與一銅像處,輪流拿線鋸將銅像頭部鋸斷;之後還拿鋸下的銅像頭部拍照,接著把頭部放回原處,就離開現場。
檢方指出,兩人犯案後,有不明人士在15日晚上至16日清晨期間,將八田與一銅像頭部取走;雖懷疑兩人有共犯,但尚未有所突破,今天先偵結起訴李、邱2人。
檢方指出,兩人在犯案後,仍在5月28日聯手破壞台北市立逸仙國民小學的石犬(已經士林地檢署起訴),顯見並無悔意、因此依毀損罪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