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晴雯/台北報導
近日部分民眾反映學校規定學生如因流感請假,應附上「流感快篩報告」等診斷文件才能請假,對此,疾管署特別申明,已經發公文給教育部說明,民眾因流感或類流感因素請假時,學校、公司行號勿要求提供快篩結果。
▲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中)表示,民眾因流感或類流感因素請假時,學校、公司行號勿要求提供快篩結果。(圖/記者楊晴雯攝)
疾管署今(27)日公布上週國內類流感門急診總就診人次飆至118,000人次,較前一周增加,原因和健保署5月起給付門診流感快篩、梅雨季、氣溫慢熱等因素息息相關。
流感疫情還未退燒,近日部分民眾反映學校規定學生因流感請假,必須附上「流感快篩報告」等診斷文件才會准假。
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表示,沒有這個需要,因為流感快篩的敏感度以及準確性有所限制,會受到病毒活性、數量影響檢驗結果,造成偽陰性的可能。因此流感快篩只是作為醫師初步參考的依據,要確診是否為流感,還要綜合症狀來判斷,因此以「流感快篩報告」作為請假文件是不必要的。民眾會想請假,一定是出現症狀,就算流感快篩是陰性,也可能是跟其他疾病有關。
疾管署防疫醫師林詠青說,流感病毒主要透過飛沫傳播造成上呼吸道感染,潛伏期1至4天(平均約2天),主要症狀為發燒、頭痛、肌肉痛、疲倦、流鼻涕、喉嚨痛及咳嗽等,大多數患者經就醫服藥、休養後會自行痊癒,但65歲以上長者或具慢性疾病者為流感重症高危險群,應特別留意個人健康情形,一旦出現前述流感危險徵兆務必儘速至大醫院,以免引發重症或死亡。
▲疾管署防疫醫師林詠青說,流感主要症狀為發燒、頭痛、肌肉痛、疲倦等。(圖/記者楊晴雯攝)
因應此波流感疫情,疾管署已將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使用條件適用期間延長至7月31日,民眾如有呼吸道症狀,可至全國3千多家合約醫療院所就醫,凡經醫師判定符合公費用藥使用條件,不需快篩,均可依規定使用公費抗病毒藥劑。
此外,莊人祥也強調,上週有非常多的類流感病患湧進急診,他呼籲,民眾應落實就醫分流,有類流感症狀先至鄰近合約院所就醫,出現流感危險徵兆者盡速至大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