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薄心宇/台北報導
法務部跟外交部聯手跨海控告英商林克穎案,不到20天的時間,我方在英國法院兩戰皆捷。對於引渡另外三名潛逃英、美的要犯汪傳浦、王又曾、黃芳彥,法務部顯得格外有信心,希望將三人引渡回台灣接受審判。
涉及尹清楓命案的汪傳浦,因為殺人罪遭到通緝。檢方認定汪傳浦在台購買拉法葉軍艦過程中,涉及收受不法回扣佣金,加上利息大約新台幣210億元,台北地檢署發布通緝到民國112年10月,時效長達20年。
而王又曾及其他家族成員,涉嫌掏空力霸與東森集團,檢方起訴時認定掏空731億元,不過王又曾在檢方偵辦期間始終沒有到案,並且順利離境;96年檢調一度利用王又曾由美國轉赴新加坡的空檔,派員趕赴新加坡準備緝捕,但王又曾順利原機返回美國。
至於捲入SOGO禮券案,和扁家海外洗錢案等多項弊案的黃芳彥,在民國97年11月秘密赴美,至今行蹤成謎。黃芳彥原本列為扁家洗錢案證人,但由於赴美後特偵組多次屢傳未到,改列陳水扁洗錢案被告,並且發布通緝。外交部則表示,英美司法制度不同、個案條件也不同,但仍然會努力讓這些外逃大咖回台受審。(整理:實習記者陳柔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