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克穎引渡案將發回蘇格蘭高等法院重新審理,外交部今(28)日表示,台英雙方法務部門就本案簽署引渡備忘錄,蘇格蘭法院承認中華民國在此案具有的法律地位,創下台英司法合作先例。
英國最高法院今天就引渡林克穎回台受刑案宣判台灣方面勝訴,全案將發回蘇格蘭高等法院重新審理。
外交部表示,外交部、駐英國代表處及駐愛丁堡辦事處將積極配合法務部,提供本案相關行政協助。期許順利引渡林克穎返台服刑,以彰顯司法正義並促成台英間積極良性的司法互助合作。
▲林克穎(圖/資料照)
外交部說,台英雙方法務部門就本案簽署引渡備忘錄,蘇格蘭法院也承認中華民國在本案具有的法律地位,已創下台英司法合作上之先例。
外交部將持續配合法務部及蘇格蘭檢察官再度審理本案時,陳述台灣方面的法律主張及立場,持續爭取引渡林克穎返國服刑。
外交部指出,中華民國與英國於民國102年10月16日簽署本案引渡備忘錄,蘇格蘭檢方於簽署隔日逮捕林克穎,中華民國即向英國正式提出引渡林克穎的請求。
經蘇格蘭地方法院於103年6月11日開庭宣判林克穎須引渡返台服刑,103年8月初並經蘇格蘭司法部長批准引渡,林克穎於同年8月15日提起上訴,蘇格蘭高等法院於105年9月23日判決駁回台灣的引渡請求,全案依台灣方面請求上訴至英國最高法院。
▲(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