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今天(27)經表決,二讀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4條條文草案,教職員年金改革最低保障金額(樓地板)為新台幣3萬2160元。
▲立院今處理「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草案」,國民黨黨團總召廖國棟(右)與立法院長蘇嘉全(左)交換意見。(圖/中央社)
院會晚間二讀攸關公立教師的月退休金樓地板規定,並比照已經三讀通過的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未來公立教師月退休所得低於最低生活保障金額3萬2160元者,能繼續領18%優存利率。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第三讀會,除發現議案內容有互相牴觸,或與憲法、其他法律相牴觸者外,祇得為文字之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