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議員唐惠美、柯路加及俄鄧.殷艾涉嫌透過助理以餐廳、民宿不實消費收據,向議會申報核銷年度考察費,高雄地檢署依貪污等罪嫌起訴,郭姓助理也被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
▲涉詐領考察費 ,高市3議員被訴。
起訴書指出,高市議會每名議員每年有3萬元額度的國內經建考察費用可報支,但須以實際花費金額單據實報實銷。唐惠美、柯路加與俄鄧.殷艾於民國102年11月中旬組團前往屏東考察時,明知未在當地餐飲店用餐,且未在當地民宿住宿,竟由唐惠美的郭姓助理分別向餐飲店、民宿業者取得已蓋用各商號店章空白收據3張及1張後,再由郭姓助理自行在收據上填載日期、品名、買受人、總價、統一編號等項目交由柯路加、俄鄧.殷艾、唐惠美3人向議會申請核銷。柯路加3人因而各詐得餐費新台幣2500元,另共同詐得住宿費用1萬元,總計共詐得1萬7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