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南投前縣長李朝卿被控從2009年起,涉嫌在經辦風災道路修復工程,收取包商回扣。南投地院一審重判30年,褫奪公權10年,李朝卿不服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今(14)日撤銷原判,改判22年,褫奪公權10年,全案可再上訴。
李朝卿被控在擔任縣長期間向包商收取回扣,不法所得近2千萬。最諷刺的是,當時為行銷南投茶葉經常把「南投茶,世界好」掛嘴邊的李朝卿,被檢調在辦公室的茶葉罐內搜出30萬現金。李朝卿總計由111件採購、工程案中收受回扣,遍及南投縣13個鄉鎮市。
李朝卿今日並未到庭聆聽宣判,對於二審結果,他的委任律師羅豐胤表示無法接受,強調以後公務員涉貪都推給上級獲得緩刑,未來公務員官箴如何建立。另外,擔任「白手套」的李朝卿妻舅簡瑞祺一審遭判22年徒刑、褫奪公權9年,二審改判20年、褫奪公權9年。其他涉案的3名公務員則維持原判緩刑。
▲圖/翻攝自地方公職人員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