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士誼/台北報導
▲黃帝穎表示,黃國昌立即大喊抗告,這樣的政治操作,或許有聲量,但明顯未考量當事人法律權利及決定權,「今天被柯文哲正式打臉!」(圖/資料照)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近日遭法院裁定延押兩個月,民眾黨雖支持柯抗告,但今(11)日晚間12時將是他抗告期限的截止日,據柯文哲律師表示,確定柯不提抗告。律師黃帝穎指出,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大喊抗告,未考慮當事人的權利,「今天被柯文哲正式打臉!」
黃帝穎指出,柯文哲被裁定延押,黃國昌立即大喊抗告,這樣的政治操作,或許有聲量,但明顯未考量當事人法律權利及決定權,「今天被柯文哲正式打臉!」他也指出,柯文哲不提抗告,凸顯二大現象:
1.「民眾黨、黃國昌操作抗告,陷柯文哲於不義」
黃帝穎表示,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有權對羈押裁定提起抗告的是當事人,不是與本案無關的立委,更不是政黨,但用政治操作喊不服「押人取供」要「抗告」,未衡酌柯文哲訴訟權利保障及決定權,是「陷當事人於不義」,演變成柯文哲未抗告,等同否定民眾黨「押人取供」論述。
2.「柯文哲不提抗告,避免被高院打臉」
黃帝穎說明,柯文哲涉重罪,刑度遠高於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與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高院裁定駁回刑度相對輕的沈慶京、彭振聲抗告,兩人延押2個月確定,然柯文哲涉犯最重為無期徒刑之罪,高院沒理由輕重失衡。「柯文哲不抗告,才能避免被高院打臉的二度傷害,這應是訴訟評估後的理性決定,也扛住民眾黨黃國昌操作『抗告』的政治壓力」。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