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靖陳天心所犯非最重大之罪 新竹拐殺男童案二審判無期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新竹市前年發生震驚社會的拐殺小六男童命案,25歲的李靖涉嫌教唆32歲的陳天心拐殺林姓男童,2人被依殺人罪嫌起訴,去年一審判2人無期徒刑,高等法院今(30)日二審宣判,仍將李靖、陳天心2人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審判長宣判後表示,能感同身受被害人所受傷痛,但又須兼顧法理情,斟酌再三認為沒辦法構成最重大之罪,量處無期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李靖於2014年間在學校打球認識林童,經常邀林童到家裡玩,2015年5月12日下午,林童放學後去「大哥哥」李靖家玩,晚間男童父母報案協尋小孩,警方在李靖住處發現林童遭勒斃,在林童身旁伴屍的李靖還在屋內使用水煙式殺蟲劑宣稱要自殺,送醫急救後清醒。警方隔日循線逮捕共犯陳天心到案,他供稱以50萬元代價受僱於李靖勒斃林姓學童,李靖則否認,但對案情交代不清,2人均遭羈押。事後,李靖鬆口坦承教唆殺人,供稱因為財務吃緊想尋短,因與林童感情最好,所以殺了他,帶他一起走,自己下不了手,才會找陳天心動手。

陳天心(矮)、李靖(高)拐殺男童/記者潘千詩攝影

▲陳天心(左)、李靖(右)因拐殺男童遭判無期徒刑。(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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