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立法院臨時會今(5)日處理《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朝野經過表決,通過民進黨團再修正動議條文,將前瞻基礎建設項目由5項再新增3項,包括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食品安全建設、人才培育促進就業之建設。
▲立法院臨時會5日處理《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進入逐條討論。(圖/記者林敬旻攝)
立法院臨時會審查《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經過兩天冗長的朝野協商後,取得共識,其中關鍵的第七條期程與金額,修正為4年4200億,期滿後「後續預算與期程以不超過前期為之」,意即整個前瞻計畫是8年8400億後,國民黨不在佔據主席台,經過上午的廣泛討論後,下午正式進入逐條討論,全案預計晚間可望完成三讀。
▲立法院臨時會5日處理《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進入逐條討論。(圖/記者林敬旻攝)
臨時會下午也二讀通過前瞻條例第四條,有關前瞻基礎建設項目的規定,明定前瞻項目除了行政院本提出的軌道建設、水環境建設、綠能建設、數位建設、城鄉建設的五項建設外,另外納入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食品安全建設、人才培育促進就業之建設等三項,總計有八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