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曾經任職於嘉義客運的陳姓司機,因覬覦同事前女友的美色,竟夥同另名李姓同事,誆稱他們手中握有她與前男友的親密影片,要求女子出來碰面,並趁機性侵得逞。嘉義地方法院今(6)日審結,依共同強制性交罪等罪,判陳4年8月、李3年2月徒刑。
▲示意圖(圖/攝影者lovesx-70, flickr CC License)
判決指出,陳男曾看見前同事和其前女友,在嘉義客運北港站2樓客廳內有親密舉動,等到陳男離職後,便透過臉書傳訊給女方,誆稱手中握有她的親密光碟,要求女子出面取回光碟,女子因擔心影片遭到散播,便跟陳男約在餐廳碰面。
兩人見面後,陳男以持有影片者另有其人為由,將她載往偏僻的一處空地,要求女子進入停放在該處的遊覽車,隨後便直接在下層行李置物處性侵對方。沒想到完事後,陳男接著說「一次把事情處理完,如果不處理完,怕以後又要再出來一次。」逼迫被害女子與李男發生性行為。
之後,陳男食髓知味,竟再度傳訊稱「你放心我會毀掉第二片」,要求女子和他發生性行為,被害女因此報警。陳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並賠償女子30萬元;李男則賠償女子20萬元,最後分別遭判4年8月、3年2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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