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7/4 12:57發稿│16:07 更新】
有詐欺前科的53歲「網路男蟲」梁倜倫,佯稱香港富商,13年前誘騙3姐妹與他發生關係,並逼迫她們賣淫,如果對方不從就揚言公布其性愛光碟,一審僅依詐欺等罪判刑2年,案件上訴二審,高院認為,梁男犯行惡劣、屢次犯案且沒有悔意,今(4)日逆轉改依強制性交等罪,重判有期徒刑19年4月。可上訴。
▲男蟲扮富商,騙女網友財、色遭判19年4月。(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
檢警調查,身材微胖的中年熟男梁倜倫曾因涉詐案,被判1年8月定讞。1999年出獄後,佯稱台大法律系畢業,具雙碩士學位,擔任法官或香港富商,甚至還假冒連戰的親戚,身價在亞洲資產排行第17位。2005年間,梁南認識3姐妹,得知姐妹家中開設神壇就利用神鬼之說,脅迫姐妹與他發生性關係,隨後要求她們去賣淫、偷竊,甚至要她們去辦信用卡供他花用,對方如果不願意,他就恐嚇要對外公佈她們的性愛影片。
梁因另涉多件騙財騙色案,2002年遭北檢發布通緝,逃亡10年後於2013年間落網。但桃園地院認為,3姐妹是自願與他發生性關係,僅以詐欺罪判刑2年,案經上訴,高院認為,梁男以詐術脅迫女子發生性關係,且手段惡劣、犯行重大,將他重判1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