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基隆市一名43歲梁姓男子,一次機會下,意外得知一名黃女急需用錢,馬上傳LINE給女方,聲稱要用10萬元代價,買下黃女一夜。兩人發生性關係後,黃女遲遲收不到款項,最後才發現似乎被騙,氣的控告梁男詐欺,最後檢方依詐欺罪嫌,聲請簡易判決。
梁男得知女方急用錢後,傳LINE告訴黃女,願意給她10萬元,代價是共度一夜。黃女看到後信以為真,隔日就到市區某商旅和男方發生性行為。梁男一開始還承諾會匯款給女方,但事隔多日依然不見動作。
▲梁男見有機可乘,提出給黃女10萬元但要陪睡。(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黃女無論怎麼討錢,梁男都沒有要付款的意思,催討無果,黃女無法忍受被白玩,報警控告梁男詐欺罪。梁男雖坦承有和黃女發生性關係,但他辯稱,事前並沒有說何時付款,所以不是要詐欺,只是要跟女方做朋友、交往。
檢方則根據黃女提供的LINE內容等證詞,確定梁男有罪,最後依詐欺罪嫌,聲請簡易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