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雲林縣虎尾科技大學附近一家早餐店陳姓老闆,利用女學生害怕鬼怪的心理,陸續向該校4名女大生胡扯跟他做愛可以「補足陽氣」、驅鬼,4名女學生信以為真,都遭陳男騙上床得逞,總計性侵女學生73次,有人與陳男做了38次,有人甚至被詐財31萬元。法院認定陳男惡性不輕,重判陳男3年6個月至4年2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虎尾科大4名女學生被騙上床。(圖/翻攝自Google Map)
判決書指出,2010年陳男在郵局發問卷時搭訕女學生A,又用女算命師「許玉庭」身分創臉書帳號,一人分飾兩角,騙A女說和陳男性交可以補陽氣、避災厄,A女信以為真,與陳男性交38次;2012年,陳男在早餐店認識女學生B,又騙她說被鬼纏身,跟他性交就可驅除,陳男故技重施,再扮「許玉庭」稱男友須性交改運,B女透過A女確認真有此事,被騙上床29次。
2012年底,陳男又以「許玉庭」搭訕女學生C,誆她陽氣不足、鬼魂纏身,害C心神不寧,又成功騙到2次性交;2014年,女學生D透過友人介紹認識陳男,他又向D女瞎掰有鬼魂纏身,違反C女意願性交4次。
陳男除了騙色,還騙財,她假藉改運名義,詐得A女31萬5000元、B女4萬2000元,4女這才察覺有異報警。
A女證稱,她認識陳男第一天就說怕鬼,他說我身邊有鬼,當下很害怕,但一開始也沒有馬上相信對方,結果事後經常發生車禍,對方警告會越來越嚴重,才會誤信上當,「若不是他說鬼的事,我不會願意跟他性交」;B女也說,「那時候他跟我說如果我不處理,男朋友會出事,我沒有喜歡他,如果不是他這樣講,我不會跟他性交」。
法官認為,陳男才因相同手法猥褻得手被判刑,卻在緩刑期間繼續犯案,受害人多達4人,包括早餐店員工、朋友的友人、女友妹妹等,性侵73次,惡性不輕,依強制性交罪分別重判3年6個月至4年2個月不等有期徒刑,詐欺罪則判處3個月,可易科罰金。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