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立法院5日三讀通過《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並預定12日召開第二次臨時會,審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為此,行政院明(10)日將召開臨時院會,討論前瞻特別預算案,第1期將編列新台幣1000多億元。
▲行政院明(10)日將召開臨時院會,討論前瞻特別預算案,第1期將編列新台幣1000多億元。(資料照/記者盧素梅攝)
立法院臨時會5日三讀通過《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前瞻特別預算以4年為期程,上限為4200億元,期滿後,後續預算及期程,經立法院同意,可以不超過前期預算規模及期程為之。在立法院通過條例後,府院「即刻啟動」,以「最速件」處理第二階段的特別預算案。總統府7日正式發布總統令,公告前瞻條例自9日起生效。
行政院為了趕在立院第二次臨時會通過前瞻特別預算,行政院將於10日加開臨時行政院會,通過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並送立法院審議。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說,前瞻特別預算將分四階段編列送審,每階段不超過兩年,第1期為今年下半年至明年底,約1000多億元,食安、少子化跟人才培育等新增3項建設都會納入。
林全上周也特別在行政院會上指示,下週提出預算案後,希望部會首長就主管業務第一時間說明清楚相關預算,預算寧缺勿濫、數據確實,讓社會大眾對行政院預算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