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籃球之神」麥可喬丹(Michael Jordan)同名品牌「Air Jordan」與大陸運動品牌「喬丹體育」的官司吵得沸沸揚揚,去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判定Jordan勝訴。而根據北京法院網7月19日消息指出,大陸喬丹體育公司向當地法院控告美國喬丹侵權,並要求對方賠償撫慰金11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95萬)。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根據大陸媒體報導,麥可喬丹和大陸運動品牌「喬丹體育」的商標侵權官司長達4年多,沒想到大陸的「喬丹體育」近日卻按鈴提告,強調公司至今已經營17年,而早在2000年就已經依法註冊「喬丹」、「QIAODAN」及相關圖形等商標,在市場有一定的名聲,還宣稱對方在該起訴訟中,僅有3個案件判決商評委重新作出裁定,其餘皆敗訴或駁回。
喬丹鞋不僅僅是一個運動品牌,更是一個時尚的象徵。第一雙「Air Jordan」系列球鞋於1984年11月17日發行,歷經了超過30年的發展,目前飛人喬丹除了擁有球鞋外,還有運動服飾、休閒鞋等產品,此外,也與不少知名品牌聯名,甚至出過不少特別及限量款式。對此,連大陸網友也紛紛吐槽:「等等,我沒看錯標題吧」、「人不要臉起來可真厲害」、「我有沒有看錯?山寨版的要告正版的侵權,這是哪招?」
▲大陸喬丹體育告美國喬丹侵權,求償110萬元人民幣。(示意圖/翻攝自維基百科、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