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女子酒後1人在台北市林森北路和錦州街一帶徘徊,被一名25歲林姓男子盯上了。盯上以後假意攙扶,帶回女子家不僅僅性侵得逞,還偷走女子的iPhone手機。女子除了人財兩失以外,男友還要求分手,向法官哭訴不願意和解,希望罰越重越好,林男遭判3年10個月。
▲撿屍示意圖/資料照
林男假意攙扶女子回家,並尾隨她進入租屋處。見女子酒醉無力,意識模糊無法抗拒的時候,性侵得逞。接著離開前,還順手牽羊的摸走女子的iPhone手機。林男在法院審理中,坦承犯行不諱,還賠償台幣15到20萬元及全新的手機。
但是再多的錢和手機也無法彌補女子心裡的恨。女子受到相當大的心理傷害,男友也因為此事和她分手,表示不願意和解,並且希望法院判越重越好。就性侵部分,林男被判3年10個月、竊盜則是3個月,全案依舊可以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