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女公務員和有婦之夫大搞婚外情,女子對男方說「愛愛後想躺在你懷裡。」被正宮認為是破壞家庭,狀告法院。但女子辯稱「愛愛」只是親吻擁抱,法官不予採信。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女子不顧男方已婚身分,大膽獻身並發展婚外情。2人親密對話濃情蜜蜜,如膠似漆。其內容完全圍繞在「愛愛」這2個字,如「連愛愛後想躺一下你的懷裡,都變得遙不可及,我喜歡被你想念、被你需要的感覺。我希望讓你一直愛著,被你抱著時候...」或是「我只是對於無法確知何時可以見面的情形,感到不安定。每次分開,都覺得似乎又是遙遙無期。」而男子回覆也都在「愛愛」,「我不是只想愛愛而已,也想看妳、載妳回去,我很堅定、不會放開妳...好想跟妳愛愛喔。」
▲鹹濕簡訊內容/模擬圖
如果是一般情侶,那這段卿卿我我的對話就十分羅曼蒂克。無奈男方已婚,這段感情從開始就不會被祝福。男方決定與正宮離婚,給小三一個名分。正宮怒告這對狗男女,認為小三和丈夫的對話已經超越了正常男女交往,使她成為這場遊戲的輸家。能夠補償的,只剩下金錢。正宮要求小三依民法賠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
雖然這對男女有本事偷情,卻沒本事坦然面對。小三雖然坦承有這些對話,但她否認有和男方發生性行為,「愛愛」不過是親吻和擁抱的意思。且男方是拿了妻子同意離婚的對話給她看後,才有這些濃情蜜蜜的鴻雁傳書。並且小三很堅持,在男方沒離婚前2人不會是男女朋友。
只是這種說法被法官認為強詞奪理。按照一般社會生活經驗理解,愛愛是「男女之間的性行為」。就算有離婚的對話,但事實上2人還沒離婚。小三和男子的對話也隱含男女性愛之情;徹底逾越男女正常交往的分際。但基於被告的經濟條件及原告的受害精神痛苦情形,判賠償金12萬元,但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