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開檳榔攤的陳姓男子,看上店裡檳榔西施的美色,竟在前年5月6日凌晨下班後,以討論公事為由,支開檳榔西施的男友,之後和曾姓及吳姓友人將她載往摩鐵唱歌喝酒,並趁機在可樂裡下藥,檳榔西施最後慘遭3男輪流性侵得逞。
▲示意圖(圖/攝影者Pablo, flickr CC License)
對此,陳男等人否認性侵一事,辯稱是對方主動和他們親熱,不過,由於西施指證歷歷,桃園地院認定,陳等3人犯後均矢口否認犯行,飾詞狡辯,且沒有向當事人及其親屬表達歉意及賠償動作,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陳男等3人判處7年6月到1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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