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苗栗縣一名58歲謝姓男子與一對夫妻發生車禍,雙方互加LINE協調車禍事宜,謝男看上余姓人妻姿色,不斷傳情色圖片、訊息如「小妹愛我小斑鳩」、「我喜歡你」騷擾余女,余女不堪其擾,出現作惡夢、幻覺等狀況,決定告謝男性騷擾。
▲示意圖/資料照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兩年前謝男在苗栗市發生交通事故,因僅有車損,雙方同意和解,因車登記在余女名下,余女丈夫便將太太手機電話給謝男,方便聯絡和解事宜。
豈料謝男疑似看上余女美貌,三番兩次傳訊息騷擾余女稱「我喜歡你」,還會傳裸露性器的情色圖片、影像和文字,如「小妹愛我小斑鳩、脫開褲子我看看、好摸不過少婦腿、大腿中間有個包」、「輕輕的把你抱到床上,慢慢的解開你的褲子,悄悄的脫掉你的內褲……」
余女礙於雙方正在調解決定隱忍,最後卻因此出現幻覺、惡夢頻頻等狀況,嚴重影響生活,只好報警控告謝男性騷擾,苗縣府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調查認定性騷擾行為成立,裁罰1萬元。
至於余女請求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部分,謝男辯稱手機遭人盜用,卻無法提出相關事證,法官認為,兩人聯絡是為了調解車禍,但謝男發送情色圖文與交通事故無關,造成余女精神痛苦,裁定2萬5000元為適當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