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去年4月發生的高鐵炸彈案,今年初一審法院判決胡宗賢和朱亞東,2人各22年和12年徒刑。因2人坦承犯行態度良好,今(24日)二審宣判,將酌量減少兩人刑度,改判胡宗賢20年、朱亞東10年半徒刑。 ▲高鐵炸彈客胡宗賢/資料畫面 高院合議庭認定,律師胡宗賢與共犯朱亞東,在高鐵及立委盧嘉辰服務處放置行李箱炸彈,企圖造成社會混亂及恐慌,並想從暴跌的期貨市場中謀取獲利,兩個人各依殺人未遂罪,判胡20年、朱10年六個月半徒刑。而全案仍可以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