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單親媽媽2年前和吳姓男子相約去台中找房子,不料吳男卻在旅館內試圖對她性侵,事發一個月後單親媽卻在家中上吊身亡;不過因為沒有證據證明單親媽媽的死與吳男有關,因此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吳男2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單親媽遭性侵後上吊身亡。(示意圖/達志影像)
這名單親媽媽獨自扶養兩個小孩,最小的才5歲。吳男是她以前公司的同事,幾年前離職後兩人以臉書偶爾聯絡。2年前吳男得知她要租房子,熱心的稱自己可以幫忙,兩人便相約在台中見面。
看完房子後兩人去吃飯喝酒,隨後住進旅館兩床的雙人房,不料單親媽媽熟睡後吳男卻獸性大發,強行脫下她的褲子和衣服。只是她穿的塑身衣不好脫,再加上她威脅吳男:「再不停手就咬舌自盡」吳男這才肯罷休。
▲單親媽遭性侵後上吊身亡。(示意圖/達志影像)
吳男一鬆手,單親媽趁機轉身拿起電話撥內線大喊:「救命啊!有人要強暴我!」吳男將電話線扯下綑綁她的雙手,2人爆發激烈的爭執。飯店2名服務人員聽到單親媽的求救趕緊前往查看,但吳男竟謊稱「她要自殺我把她捆起來。」在服務人員的協助下單親媽搭上計程車,司機聽了她的遭遇後建議她報警處理,便載她到警局報案,且不收她車資。而台中高分院審酌一名服務人員曾在門口聽到吳男喊:「我又沒有射進去。」
事隔1個多月後,單親媽在住處以窗簾繩子上吊自殺,根據飯店服務人員及計程車司機等人的證詞,一審法官認為,吳男侵害單親媽性自主權,使其身心受到創傷,但因沒有積極證據證明其自殺原因與性侵未遂有關,因此判他2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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