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蔡姓男子,坐擁陳姓美嬌娘猶嫌不足,在外繼續拈花惹草金屋藏嬌,和一名賴姓女子暗通款曲;後來還生了2個私生子,蔡男不再隱瞞,直接公開化帶小三參加家庭聚會。但可憐的陳姓正宮卻始終被蒙在鼓裡,直到大姑告知才真相大白。新北地院昨(8)日判蔡男和小三賠償正宮60萬元,另外刑事則被判處5個月和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示意圖/資料照
蔡男在2008年迎娶陳女,陳女也很爭氣為蔡家生下2名子女。但蔡男在法院指出,陳女婚後要丈夫住在娘家,一住就是3年多,甚至不顧丈夫要求搬出,卻只願意照顧自己的母親;還要求丈夫給她每個月13萬的生活費,蔡男無力支付,就離家分居4年多。
去年2月時,蔡男的姐姐告訴陳女蔡男帶著一名女子和2個孩子出現在家庭聚會,而這女子及小孩都不是陳女。蔡男的表哥又告訴陳女,這名小三已經懷了第3胎,讓陳女徹底夢碎,怒告這對姦夫淫婦。
刑事部分蔡男和賴女分別被判刑5個月和3個月,得易科罰金。但民事部分,法院認為2人侵害陳女的婚姻幸福,須賠償60萬元,全案還可以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