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大畢業的碩士高材生張彥文不滿女友林女提分手,3年前在台北市當街砍殺林女47刀致死,行兇後脫去林女褲子連吻下體三次向她「吻別」。最高法院日前將殺人罪部分撤銷發回,更一審今(9)日下午首度開庭,雖然張彥文觸犯強制性交等罪部分已定讞,但因殺人案仍會連結到死者資料,高院依性侵害防治法規定不公開審理。張彥文出庭時,因受限於腳鐐,行動緩慢,但回答問題時思緒清晰。
張彥文一審被判無期徒刑,二審認為,張和被害家屬和解、未來再犯性低,改判有期徒刑21年6月,另被控恐嚇罪、強制罪及侵入住宅罪部分判1年徒刑、得易科罰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應調查清楚被告犯殺人罪是預謀,還是臨時起意,因此將殺人部分撤銷,發回更審,其餘部分則駁回上訴。
▲台大宅王張彥文。(圖/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