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知名外科醫師洪浩雲前年6月隱瞞跟前妻同居的事實,與一名在八仙塵爆事件中擔任義工的女護理師交往,去年媒體披露後,女護理師收到洪男前妻謝女傳的LINE,內容指她是「第三者」,她怒告謝女涉嫌妨害名譽,北檢偵辦後,認為LINE只傳給女護理師不構成犯罪,謝女獲不起訴後反控對方誣告,台北地檢署也認為女護理師無犯意,今(8)日將她不起訴。
▲洪浩雲(右)與前妻謝依靜(左)結婚照。(圖/翻攝自謝依靜部落格)
《蘋果日報》報導,35歲的洪浩雲是新北市立聯合醫院的外科醫師,與33歲的前妻謝依靜育有1子,4年前2人因故離婚,但為讓孩子有完整家庭仍同居在一起,去年2人又登記結婚。
2015年6月八仙樂園發生塵爆,洪浩雲主動擔任醫療志工,和擔任義工的女護理師(39歲)結識,洪多次提到他已離婚,女護理師信以為真,接受洪男追求,2人陷入熱戀,直到發生親密關係後才得知洪男雖離婚,卻仍與前妻同住在一個屋簷下。去年媒體批露此事後,洪的前妻謝依靜於同年7月16日清晨,用洪男的LINE傳訊給女護理師,文中提到「珍惜妳們相愛的時刻,當第三者是辛苦的,我能了解,所以珍惜妳們相愛的時刻,至少不要讓自己受苦。」
女護理師認為她並非第三者,因而提出加重誹謗的告訴,不過提告後又以「身心俱疲,不堪負荷」主動撤回告訴。對於女護理師撤告,謝女並不領情,因此具狀對女護理師提出誣告罪告訴。
▲知名醫師洪浩雲以離婚身分追求女護理師,演變成前妻與女護理師互告。(圖/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