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女子愛上了已婚羅姓校長,除了甘願沒名分當他的地下情人「小三」外,甚至還願意自掏腰包200萬付買房的同期款,不料最後羅與正宮離婚後,再娶對象竟不是自己,而是「小四」!無視小三的付出,還說謊、偽造文書想偷賣兩人曾經的愛巢,讓小三看破,決定提告。最後台北地方法院除依法判羅2個月有期徒刑外,法官還當庭痛斥羅男「有失敦厚」。
▲小三為羅姓校長無怨無悔地付出,但沒想到對方最後娶小四。(示意圖,非當事人/pixabay)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已婚的羅姓國小校長,多年前和一名女子發生婚外情,雖然無法給對方該有的名份,但這名小三看在彼此相愛的份上,不僅默默地與羅男談地下情、分擔家計,還像媳婦、媽媽般地照顧羅家兩老和他的女兒們。不僅如此,這名小三甚至還主動出資200萬的頭期款,與羅合購位在新店的房子,作為兩人的愛巢。
如此無怨無悔地付出,最後換來的卻是「背叛」!後來羅姓校長與元配離婚,但沒有娶為他掏心掏肺的小三,而是另一個外遇對象小四。此外,因為離婚手頭緊,羅男竟將歪腦筋動到與小三合購的愛巢,雖房登記在自己名下,但權狀卻在小三手裡,他心一橫,便偷偷向新店地政事務所以權狀疑失為由申請補發,就怕遭人起疑,羅甚至還簽下「如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的切結書。
最後紙包不住火,小三發現了羅男的惡行,一狀告上法院。小三出庭時透露,自己與對方交往的7、8年間,無怨無悔地付出所有,最後發現,這段感情根本是滿滿的謊言,沒得到名分外也差點連家都沒了,而對方竟只想以5萬元和解、打發,真的是讓她徹底死心!羅姓校長則表示,自己本來願意提高到65萬,但小三堅持要650萬才願意和解,自己真的無力負擔,所以才會動那麼多歪腦筋。
法官審理後表示,羅姓校長靠著小三經濟上的支持才得以買房、開名車,過著無憂無慮的生活,但沒想到羅不僅沒感恩,還無視對方長年的付出,真的是「有失敦厚」、「欠缺法治觀念,非受過高等教育的國小校長所應為」!最後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羅男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至於該醜聞是否影響羅的校長一職,新北市教育局表示,會將羅姓校長移送考核會懲處,等全案定讞後將給予應該的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