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彥廷、黃大衛/高雄報導
高雄清晨一名女子向警方報案,有人持毒而且坐計程車跑走,大批警力馬上圍捕車輛,但女子卻又改口說自己遭搶劫,但警方搜索遭指控的男子身上什麼都沒有,經過警方調查發現,原來雙方是男女朋友,因為發生口角才會謊報,但這樣的行為卻是已經觸犯刑法誣告罪。
▲女子向警方檢舉男子持毒。
大批員警上前問話,因為女子報案有人搶了她的東西,並且坐計程車逃跑,警方到場將計程車攔下。報案女子:「在裡面有一個在最底的吧。」女子接著又檢舉在計程車上的黃衣男子身上帶著毒品,警方把男子包包內的東西全翻出來,現金和雜物全都放在車廂上,但是卻什麼也沒發現,讓警方很困惑。
▲男子遭警方攔下。
▲男子的包包裡並未搜出毒品。
報案女子:「我是說他搶,可是我目的不是這樣子。」警方:「他搶妳什麼東西?」
報案女子:「我的目的不是這樣子。」警方:「那妳目的不是這樣子,他就沒搶妳東西,妳怎麼亂報?」
女子說話顛三倒四,報案說自己遭搶劫,又說有人攜帶毒品,但最後雙方被帶回警局調查,而遭攔下的計程車司機也覺得莫名其妙。
▲女子為了攔下男友而謊報。
中正三派出所副所長陳朋永:「兩人是男女朋友的關係,在稍早之前曾經有發生口角衝突,為了要攔下男友,所以才向警方謊報。」調查後發現原來兩人是男女朋友,因為私人糾紛才會謊報要警方幫忙攔車,但警方表示,女子行為已經觸犯刑法誣告罪嫌,為了自己私事浪費社會資源,行為真的很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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