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義仲、游博智/新北市報導
衣服包裝算不算衣服的一部分,這恐怕值得討論,因為在新北市有一名婦人在平價衣專店買了衣服,尺寸不合想退貨,但因為包裝毀損而遭到拒絕,店家認定包裝屬於商品的一部分,但婦人還是覺得很不合理。
民眾買完衣服後,在拆衣服包裝的時候要小心了,因為新北市有一位鄭姓婦人在平價服飾專店買了裝在拉鍊袋裡的衣服,後來發現尺寸不合想更換,但因為包裝袋毀損而遭到拒絕,憤而向媒體投訴。
大部分民眾對於此事的看法,都認為包裝壞掉應該還是可以退換貨的,但服飾店公關說:「我們在退換貨的規則上(吊牌不能剪、商品不下水、包裝也必須完整)都有寫的很清楚,這件事情還是會造成顧客不滿的話,我們今後會再做內部檢討。」
消保官提醒,在實體店面購買商品其實不享七日鑑賞期,購買時最好仔細檢查,以免事後對退換貨規定出現不同見解導致有理說不清。(整理:實習編輯涂哲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