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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免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行動第二階段連署昨(21)日到期,發起罷免的安定力量昨天上午送交2萬9714份連署書至新北市選委會,中選會將在40天內完成資料查對,確定數量達2.5萬份,就會舉行罷免投票,只要有4分之1的選民,也就是6萬2798人投同意票,其中同意票高於不同意票,罷免就會通過。
▲立委黃國昌話題不斷。(圖/記者林敬旻攝)
黃國昌所屬的新北市第十二選舉區包含汐止、金山、萬里、瑞芳、平溪等北海岸地區,有25萬選民,須達選區總人數一成、約2.5萬份合格連署書,才能成功跨過門檻。
若達到門檻,再送交中選會召開委員會議後,20到40天內舉辦罷免投票,12月中辦理投票,且需6萬2798位選民投同意票,罷免才算完成。這也表示想要成功罷免黃國昌,還有2關必須要過。
▲民間團體發起罷免立委黃國昌行動。(圖/資料照)
不過如果門檻沒過,針對同一個人,1年後才可以再提罷免案;罷免案若成立,投票的結果沒有過,相同任期內,則不可以再對同一立委進行罷免。
去年11月底通過的修正案,讓罷免法規降低門檻,其中罷免三階段提案、連署、投票的門檻,提案由選民的2%降到1%,連署則由13%降到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