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26歲萬姓男子,因被謝姓女友分手不甘心,帶著汽油、水果刀到謝女家談判,沒想到對方想逃跑,他竟朝她腿部潑灑汽油引燃,導致謝女腿部二度燒傷,喪失排汗功能,須長期穿著壓力衣復健,身心靈受到巨大創傷。
▲萬男用打火機點燃紙團,朝謝女丟去。(圖/Pixabay)
萬男坦承,當天帶著裝著汽油的爆特瓶和水果刀闖入謝女家,將她帶到頂樓談判,要求對方下跪,但一開始女方都不理會,他才將汽油潑灑在地上嗆聲,「你不要以為我在開玩笑,不要以為我不敢點火。」謝女被嚇到,想趁機離開,結果萬男竟失控將汽油往謝女右大腿、膝蓋灑,女方死命想逃,但萬男還用打火機點燃衛生紙團,朝前方的謝女丟去,謝女右小腿立刻起火燃燒並蔓延到左腳。
萬男被逮後辯稱,「只是想嚇嚇謝女,如果她有跪下事情就不會變成這樣」,他還說事後有幫忙撲滅火勢、陪同謝女就醫;對此,謝女說,是她自己把火勢撲滅後,萬男才亡羊補牢的拿水倒在她腳上。
謝女經植皮手術後,留下大片疤痕,不但無法穿短褲,還要穿壓力衣復健,雖然2人以和解收場,但因萬男沒履行40萬元賠償金,法院依重傷害未遂、剝奪他人行動自由、侵入住宅等罪合併判萬男須執行4年6月徒刑。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