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國雄/嘉義報導
轟動一時的嘉義醃頭案今(30日)宣判,嫌犯陳佳富為了詐領保險金,涉嫌殺害胞妹手段相當兇殘,檢察官依殺人等罪嫌起訴並求處最嚴厲之極刑,但法官考量人權公約、以及從小受家暴和母親的求情,判陳佳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醃頭案兇嫌陳佳富,為了詐領保險金把妹妹分屍、頭顱抹鹽巴丟在公廁內,震驚社會,屍守到現在還找不到。檢察官依照殺人罪、毀壞屍體等罪嫌起訴陳佳富,一審宣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嘉義地方法院庭長林坤志表示:「衡酌被告的犯罪情況、以及被告從小的生活狀況、以及被害家屬的意見之後,量處無期徒刑。」
出庭時陳佳富閉眼搖頭流口水,癱軟倒地坐輪椅,院方將他送精神鑑定,台大醫院確認他沒有重大精神疾病。因為母親求情,法官量處無期徒刑,律師說還要上訴。
當時陳佳富就是提著妹妹的頭顱在嘉義這間公廁棄屍,之後引發網友討論,說這間公廁真的很恐怖,結果真的沒人敢上,廟方乾脆拆了重蓋。
當地民眾表示:「有人說以前的人頭在那,大家比較不敢去。」對此,廟方則表示,公廁的重建早就有計畫。
之前的公廁老舊不堪、看起來很昏暗;改建之後採光好又通風,和以前完全不一樣,原本的地點則剷平變成草地。儘管花錢改建,位置也有更動,但在兇殺案的陰影下一整個下午依舊一個人都沒有。(整理:實習編輯賴立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