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8/30 10:22發稿│14:25 更新】
一名就讀輔大心理系的王姓男大生,前年6月趁學姐畢業餐聚後,假借送她回宿舍在電梯口前性侵她,因學姊男友即時趕來找人而性侵未遂。檢方去年1月起訴王男後,輔大勒令王男退學,王三度申訴被駁,校方去年9月決議維持退學處分,王不服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學校性平會處理過程有瑕疵,今(30)日撤銷原退學處分,輔大應重新調查再另作處分。可上訴。
北高行表示,性侵事件爆發後,校方性平會原本對王男做出定期察看的懲處,但新北地檢署去年1月起訴王男後,同年3月王男被勒令退學,王男不服提起申復,但校方性平會接獲申復評議後,並未依性平法規定「另組調查小組」重新調查,最後仍將王男退學。北高行認為,學校性平會程序不符性平法規定,撤銷退學處分,輔大性平會應另組調查小組,重新調查。
至於檢方起訴的部分,王男一審被依趁機性交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全案正由高院審理中。
▲被控涉嫌性侵酒醉學姊未遂,遭輔大退學的王男提行政訴訟,要求撤銷退學處分。(圖/翻攝自《Anonymous 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