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之謙/台北報導
根據內政部統計,截至去(105)年底地政機關列冊管理「民眾逾期未辦繼承登記」的土地面積達1萬2,417公頃,已將近澎湖縣的面積大小。內政部提醒,如經列冊管理15年仍未辦理繼承登記,國有財產署將依法公開標售,5次未脫標即登記為國有,請民眾多加注意自身財產權益。
內政部指出,為促進土地利用及維持地籍正確,依據土地法第73條及第73條之1規定,土地及建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6個月內應辦理繼承登記,逾期者,除每逾1個月處登記費1倍的罰鍰外,超過1年仍未辦理繼承登記者,地政機關會公告3個月並通知繼承人申請登記,若仍然沒有民眾辦理登記,地政機關將列冊管理15年,期滿後由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所得價款保存10年,如無人申領則歸屬國庫。
根據內政部統計,截至去年底由全國地政機關列冊管理民眾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的土地仍有44萬933筆、面積約1萬2,417公頃;建物仍有1萬7,473棟、坪數約37萬9,000坪。其中光是去年一整年所新增列管的土地筆數就有6萬5,548筆、面積約2,176公頃,相當於臺北市南港區的面積大小。
內政部表示,考量到部分繼承人不知被繼承人遺有不動產,而錯過申請繼承登記的期限,內政部自103年6月起,推動地政機關按月主動通知繼承人申辦繼承登記的服務,截至今(106)年6月底,已主動通知20萬9,701件。
內政部也提醒,政府雖提供主動通知的服務,但還是要民眾親自申請辦理,繼承人如收到地政機關主動通知申辦繼承的公文,應儘快於期限內辦理登記,避免因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而被課予罰鍰,或是列冊管理15年後被公開標售不動產,以確保自身財產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