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吳姓員警今年3月份時,喬裝成顧客前往一間按摩店掃黃,過程中吳姓按摩妹疑因碰觸到他下體,導致吳員「凍未條」,跑進廁所打手槍,出來之後再回到按摩椅繼續蒐證,待吳女再度碰觸到他下體,這才表明身分取締;但桃園地檢署認為,吳男所攜帶的密錄器並未錄下相關對話,吳女碰觸到私密部位時,員警卻未詢問是否加價或立即制止,故予以不起訴處分。
這名吳姓員警今年3月21日傍晚時,與3名同事執行取締色情專案,並由吳員喬裝成顧客,進到桃園市一間按摩店內,與51歲潘姓負責人談妥,由吳姓女子替他按摩,價格為1200元。
吳員證稱,當按摩快結束時,吳女的手突然伸向他下體,讓他當場嚇傻,並跟吳女說要去廁所,實際上是去打手槍,出來之後又再躺回按摩椅繼續蒐證,而當吳女再度碰觸到他下體,確認她有提供性服務時,吳員這才表明身分取締裁罰,並將潘男依妨害風化罪嫌送辦,但2人卻都否認犯案,吳女更表示「我只摸他大腿內側,沒摸下面!」
桃園地檢署則認為,當吳女撫摸吳員生殖器時,吳員為何沒追問是否加價,也未立即制止,而密錄器也未錄到性交易及計費的對話,罪證不足,故予以不起訴處分,不得再議。
▲吳員疑因被吳女觸摸下體後,「凍未條」跑進廁所打手槍後這才繼續蒐證。(圖/示意圖)